南京市政府28日發布消息,將調整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標準。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年檢費用每車每次不超過125元,對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進行復檢時不得收費,除收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費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收取其他費用。任何單位不得利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強制服務,強制收費。
記者了解到,收費標準調整后,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年檢費不超過125元/車次;載客汽車(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載貨汽車(三輪汽車除外)、專項作業車、掛車,二軸不超過140元/車次,二軸以上每增加一軸加收不超過30元/車次;摩托車、三輪汽車不超過60元/車次。機動車年檢所收費用包含所有安全檢驗項目及與安全檢驗相關的照相、拓印碼模等必要服務內容。
此外,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和摩托車、三輪汽車,對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進行復檢時不得收費,載客汽車(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載貨汽車(三輪汽車除外)、專項作業車、掛車,對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第一次復檢時不得收費,第二次及其以上復檢時,收費標準減半收費。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單位開展檢驗除收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費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收取其他費用。
記者了解到,收費標準調整后,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年檢費不超過125元/車次;載客汽車(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載貨汽車(三輪汽車除外)、專項作業車、掛車,二軸不超過140元/車次,二軸以上每增加一軸加收不超過30元/車次;摩托車、三輪汽車不超過60元/車次。機動車年檢所收費用包含所有安全檢驗項目及與安全檢驗相關的照相、拓印碼模等必要服務內容。
此外,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和摩托車、三輪汽車,對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進行復檢時不得收費,載客汽車(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載貨汽車(三輪汽車除外)、專項作業車、掛車,對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第一次復檢時不得收費,第二次及其以上復檢時,收費標準減半收費。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單位開展檢驗除收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費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收取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