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一組報廢摩托車大型銷毀場面照片,挖掘機、電焊槍一同上陣,場面過于壯觀

什么樣的摩托車會面臨報廢?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第十一款報廢年限規定: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累計行駛里程超過10萬公里的輕便二輪摩托車,也會被報廢處理,以公里數先到為主
另外還有車輛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燃油消耗量超過國家規定定值的20%、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經修理、調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術后,排氣污染物或噪 音仍然超過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
圖中能看出,銷毀的主要還是小排量通用型車。但是現在路上跑的玩樂型摩托越來越多,如果未來十年之后政策還沒有變通,要報廢的車型就變成寶馬大水鳥,哈雷這種,本來跑個二十萬公里都沒有問題的,但結果卻免不了被銷毀的命運,真有那個場面的話,那太讓人心碎了。